節錄於約翰●彌爾的論社會權威凌駕於個人的限度。

Of the Limits to the Authority of Society Over the Individual

John Staurt Mill


每個受到社會保護的人,都負有回報這項利益的責任。

而且生存在社會上的這個事實,使得每個人都必須為了其他人而遵守某種行為的界限。

這種行為首先在於不互相傷害彼此的利益,確切來說,是不傷害彼此的利益,

其次在於每個人都應該為了捍衛社會及其成員免於受到傷害和侵擾,而奉獻他應盡的勞動和犧牲。

最關信自身福祉的就是自己,這份關注使得其他人相較於他自己都是無關緊要的,除非彼此之間存在著強烈的情感依附;

社會對於他個人的關注是零散的、間接的。

大家可以好好的想一想,整理重點時覺得不錯的地方分享給大家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cory0605 的頭像
    cory0605

    Hold My Own

    cory060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